时间:2022-02-14|浏览:526
2021年9月3日实施的《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整顿虚拟货币挖掘活动的通知》,对国内虚拟货币挖掘打击很大,不仅意味着继续在国内挖掘将受到行政处罚,还面临相应的民事刑事风险。同年12月15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发布比特币挖掘服务合同无效案件,对投资者相关区块链从业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政府和行业协会发布各种通知的背景下,投资者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是否合规?如果不是非法金融活动,相关民事合同的效力如何?本文结合判决文件网络发布的案例和虚拟货币监管政策,分析了虚拟货币交易的司法态度,明确了虚拟货币的性质,最终对虚拟货币交易提出了建议和建议。
一、虚拟货币交易的合同效力
通过对判决文件网络案例的检索,发现虚拟货币交易涉及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贷款合同纠纷等。总结虚拟货币交易的法院判决结果有三种,即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和无保护。
1. 合同有效
一些地区法院认为,虚拟货币交易不违反现行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首先,中国法律对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持积极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本文引用的案例为《民法典》生效前的案例,民法总则生效后废除)和《民法典》的有关法律规定,确认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民事权利对象,应当受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以数据的形式存在,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生产、持有和合法转让。虚拟财产的权利主体可以转让虚拟财产的使用价值,以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二是BTC、ETH、USDT等待虚拟货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主流虚拟货币(这里指货币代币)通过矿工和挖掘生成,获得虚拟货币,不仅需要投入物质成本购买特殊机械设备,支付电力能源的计算损失,而且需要相当大的时间成本,因此,虚拟货币的获取过程凝聚了人类抽象的劳动力。虚拟货币可以通过金钱作为对价转让,产生经济效益,具有价值、稀缺、可支配的特点,符合网络虚拟财产的要素,应受法律保护。
三是我国法律并未否定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其可作为虚拟商品进行交易。根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我国目前未认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禁止其作为货币进行流通使用等金融活动,但并未否定虚拟货币可以作为一般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也未禁止其作为普通虚拟商品进行交易流转。
虚拟货币交易既不属于代币发行和融资,也不属于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交换业务或提供定价、信息中介服务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违反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不被中国法律命令禁止,应合法有效。
结合上述原因,法院认定虚拟货币交易不违反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权利主体应当保护其合法持有的虚拟货币交易。
2. 合同无效
一些地区法院否认虚拟货币交易的有效性,认为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后,有两种不同的判决观点。一是按照《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相互承担返还义务,并按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损失;二是认定虚拟货币交易是非法债务当事人承担的损失。
(一)按照无效合同效力的有关规定处理
虚拟货币交易属于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认定为无效,双方应当依据《民法典》第157条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各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返还义务和分担损失详见案例:(2020)湖北01民生7588、(2019)琼01民生964。
(二)非法债务当事人自行承担损失
支持这一观点的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的虚拟货币交易是非法债务,相关部门禁止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和任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服务,认为虚拟货币作为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或者未经批准交易的虚拟货币,对国家法定货币产生影响,严重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认为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然后在程序上否认当事人要求返还虚拟货币的起诉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在否认合同效力后,然后否认双方的返还义务,交易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详情见案例:(2020)陕西01民生11210案、(2019)辽09民生343案等。
3. 不保护
这种观点认为,法律不救济此类交易,这是合同无效的延伸。一些地区的法院/仲裁机构很难立案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案件,或者在立案后裁定驳回起诉。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内虚拟货币交易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会涉及后续执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因此,法院将直接确定不属于民事案件的范围不予受理详见案例:(2021)苏02民生4775、(2020)冀11民生718等。
虚拟货币交易应该注意什么?
关于虚拟货币交易的合同效力,即如何在法律上评估虚拟货币在私人主体之间的转让。目前,一些学者提出,虚拟货币具有可信的技术身份,可以交易虚拟货币,但需要进一步更新法律和技术创新发展。
在虚拟货币交易的具体过程中,建议投资者注意以下几点:
1. 约定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价值
在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中,当事人在签订纸质合同的过程中,根据合同关系要求返还相应数量的虚拟货币,要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交换价值,如乙方向甲方贷款USDT(大写)伍万,相当于5万美元USD【见(2021)京0105民初57372号案】,或约定偿还的虚拟货币价值为某日某交易所某时的虚拟货币价值。总的来说,在今后的诉讼中,有依据可以执行。
2. 密切关注国家政策法规
目前,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以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投机风险的公告》。在虚拟货币交易中,沙杰团队提醒我们,我们不仅要参考过去案件的司法判断方向,还要了解国家监管政策,更好地预测虚拟货币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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