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3|浏览:197
经审理查明,同案人吴某(另案处理)在2018年成立了"中华惠民慈善基金会"(后更名为"华夏协同发展基金总会"),并设置了多个层级,吴某自任总会会长,并任命曲某和李某平为副会长。该组织通过分级组建微信群的方式,宣传"民族资产解冻大业",编造虚假内容吸引他人参与,并设立了多个项目。项目要求参与者缴纳费用后成为项目成员,并承诺解冻后会获得巨额回报。
被告人李某辉、郑某分别是吴某任命的广西省分会会长、福建省分会会长,他们发展会员并收取项目费用,然后将所收费用转账给吴某。经审计,吴某通过该组织非法获得2753316.7元,其中李某辉向吴某转账81307.06元,郑某向吴某、李某1平转账118118.2元。
另外,审理还发现,该组织设立的项目都以n+l元的形式收取费用,并逐层将费用和人员名单上报,其中n元全额转账给吴某,另外1元按0.6元、0.4元的标准分别留作市级分会、省级分会的统计费用。
2019年7月16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郑某抓获归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辉、郑某与同案人合谋宣传"民族资产解冻大业",组织、领导以此为名的非法组织,通过诱导他人缴纳费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所犯罪行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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