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2019年、2020年还是2021年,五行币都是一个骗局,永远不可能兑现。这是一个传销骗局,各地都在严厉打击这类传销活动,请大家不要相信!
8月19日,桂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五行币”
虚拟货币传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据鹰鉴报道,6名“宝马奖”得主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起初,被告人宋密秋在“云数贸”及其下级传销盘口的基础上,策划推出了“五行币”传销活动。传销设置了升级费用,主要以发展M级会员为目标。发展会员采用双轨制模式。
随着活动的发展,M级别的会员将获赠一枚印有宋密秋头像的“五行纪念金币”。传销团队高层陆续被抓获后,M级会员费用逐渐上涨,并在此基础上加赠金镶玉吊坠等物品,以掩盖传销事实。
根据激励制度,发展一名M级下线会员可获得10%的直推奖;发展200名会员的团队奖励团队长1万元现金,并发放“宝马奖”15万元;发展5000名会员的团队长或者在推广“五行币”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上层管理人员将获得“金砖奖”等奖励。
此外,“五行币”传销还承诺入会会员,在“五行币网”开通后按会员级别分配
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可获得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静态收益随会员发展总量的增加而增值,经过复投增值后,数字货币可以提现或进行交易换取现金。动态收益是指发展会员可获得对碰奖励的数字货币,按双轨制,并设定了每天对碰奖励的上限。
为了加强管理,宋密秋对传销组织实行团队化管理,并设立了市场推广团队、金币生产制作团队、财务团队、宣传讲师团队等。
刘某是市场推广团队的负责人之一,负责国内的市场推广工作,并采用大团队带小团队的方式进行层层管理,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数百个团队。
2016年,孙某通过蔡某的介绍加入了“云数贸”和“五行币”传销,并与其下线俞某某、虞振郞组建了“五行币”上海团队,他们在上海及周边地区负责推广“五行币”传销活动。
三人分别发展了何某某等人,而又发展了李某某等人。他们按照自己发展的下线会员创立了传销组织团队,并在团队中负责指挥、布置、宣传和协调等工作。
2016年12月,郑某某通过于某华的介绍加入了“五行币”传销组织,并直接发展了段某明、刘某娇等人。
2017年初,郑某某和段某明在团队中负责指挥、布置、宣传和协调等工作,他们负责在湖北武汉及周边地区推广“五行币”传销活动。
截至案发,孙某等6名被告人都是“宝马奖”得主。上海团队发展了约700名会员,收取传销资金73余万元;武汉团队发展了120余名会员,收取传销资金82万元。
桂阳县人民法院认为,上述6名被告人以购买虚假货币并持有后大幅增值为名,要求加入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诱骗加入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财物,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这些行为严重,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
8月19日,桂阳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缓刑3年到缓刑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和涉案资金将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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