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6|浏览:220
2017年9月以来,被告人杨某某、郑某某、甘某某、李某某等四人在福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帮助下,在网络上创建了“LX领秀国际”组织。他们使用泰国知名的**公司并聘请一名叫“张某某”的泰国华裔男子担任假的组织负责人。实际上,LX领袖国际组织的运营被杨某某、郑某某、甘某某、李某某四人掌控。
LX领袖国际组织下设四个系统,分别由郑某某、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领导。他们各自发展下线并独立获利,但彼此保持联系,并通过网络后台操控下线的运营。他们商量决定具体的操作方式,并由网络公司按要求进行操盘。
LX领袖国际组织并没有实际的业务或实体,只是在网络上存在。任何人只需缴纳一定的入会费、提供手机号码和用户名,就可以成为会员。会员分为六个级别,投入的金额不同,对应不同级别。会员可以通过静态和动态两种方式获得收益,静态收益是通过挂卖股票和金币获利,但最多只能得到投资额度的2.2倍。动态收益是通过发展新会员获得的四种奖励。
LX领袖国际组织的四名大头目已经发展了三层以上的下线,并非法获利。他们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杨某某、郑某某、甘某某、李某某分别退出了非法所得。检察院认为,他们以非法手段发展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反传防骗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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