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浏览:284
4月9日,反传防骗快讯获悉,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虚拟货币传销案。
据反传防骗快讯了解,陈某飞(已起诉)通过他人,率先了解到“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网络传销平台,并积极发展该网络传销平台下线,不仅在乐清市,还在其他地方进行发展。
从2019年3月开始,陈某飞与其他人合作,在乐清市和杭州、温州等地组织人员宣传和发展该平台,并推广了虚拟币NBY乐存币。他们通过线下授课、面谈,以及线上微信群聊的方式结合区块链概念,宣称NBY乐存币是唯一的公共区块链,具有安全性、交易量庞大、有实体经济诱使公众投资NBY乐存币。
除了日常事务外,王某燕在该工作室还负责宣传、培训等工作。她在工作室内向乐存会员和其他咨询人员介绍和宣传“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并帮助会员入金、提取盈利等。
在陈庆飞的指使下,王某燕去过温州松台大厦给陈某飞带来的人员上课,并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为陈庆飞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接待和联系陈某飞发展的会员,并提供接收资金的银行账户等。
2019年8月底,使用的“LeCun”APP出现提现和登录困难。而在2019年10月,陈某飞等人宣称“LeCun”升级版“C-BOX”平台上线,但取出资产需要额外投入资金,投入100%资产,取出110%资产,七天内只能操作一次,还需要抢单。到2019年11、12月份,“C-BOX”平台关闭。
“乐存大健康理财基金平台”没有实际经营活动,根据参与人员发展的人数来确定人员的等级地位。根据发展的下线人数和总资金达到的金额,会员可以获得不同的等级,最终升级为全球合伙人。
每个参与该基金平台的人都需要至少购买500美元NBY乐存币才能加入,并注册账号。同一个人可以使用多个手机号码注册多个账号,形成多个层级。
该网络传销平台通过静态的基金收益和动态的发展下线来获取利益。
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内部参与人员至少130人以上,层级达9级,直接收取的资金总额累计至少1600余万元。
乐清市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燕、林某丹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王某燕、林某丹分别被判处缓刑两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万元。
此文来源于反传防骗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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