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浏览:303
传销除了组织者要判刑,参与的团队也要判刑!
9月4日,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理想家园”网络传销案的刑事判决书。据了解,“理想家园”传销团伙的一位团队长发展了1万余名下线,涉案资金达369万余元,非法获利128万余元。这位团队长被判处1年半的刑期,并处罚金5万元。
根据判决书,自2016年9月开始,史某飞、陈某炉、陈某水、张某、李某某、吴某等人成立了“理想家园”网络平台。平台分为6大体系,分别是史某飞的小飞体系、陈某炉的华哥体系、陈某水的恒明体系、张某的奋斗体系、李某的磊哥体系、吴某的冰雪体系。
“理想家园”网络平台以买卖红酒为幌子,大肆吸引人头入会,不断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获取非法利益。
新会员注册需要老会员推荐,注册后要消耗100个积分激活。注册并激活成功后,会员可以在“理想家园”网络平台进行买卖红酒的排单。会员需要通过微信向平台客服购买排单币,每1000元红酒扣除1个排单币。平台的收益都来自于会员购买排单币费用。
平台还设置了静态奖和动态奖。静态奖是每次买入排单匹配交钱成功后,平台会按会员买入金额的1%每天释放返利,共15天计15%。动态奖则是会员可获得下线1代会员所有金额5%的奖励。当会员发展下线达到一定数量后,就能成为团队长,团队长可以享受4.5至9.5的优惠价格,并能获得下线会员充值排单币带来的手续费分成。
为了推广“理想家园”平台,该组织在全国各地多次举行旅游推广活动,并通过微信、互联网等方式虚假宣传。其实际上是史某飞等人操控的网络传销组织。
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以其兄弟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理想家园”会员。之后,李某积极参与传销活动,大量宣传推广“理想家园”网络平台,并发展了大量会员,成为该组织的团队长。
2019年5月,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查获了“理想家园”传销组织。案发时,李勇共发展了10380人,收取传销资金达369万余元,非法获利128万余元。
洪雅县人民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且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李某起了辅助作用。考虑到他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承认了罪行,可以被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李某主动退赃8万元给公安机关,量刑时也会酌情考虑。
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作出了上述判决,并将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据了解,2013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中对“情节严重”的定义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参与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或者直接或间接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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