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融安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案件。被告人龙某通过发展下线成员831人非法获利12万余元。根据调查,被告人龙某于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期间通过互联网加入了名为“善心汇”的组织。该组织打着“扶贫互助、均富共生”的旗号,通过拉人头、发展会员的方式进行非法牟利。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在网络上注册并购买激活码激活账户成为“善心汇”组织的会员,然后按照不同层级的会员标准进行投资,从中获得4%至10%的静态收益;同时,通过拉人头、发展会员的方式,还可以获得4%至6%的奖励。龙某成功发展了亲友等多人,形成了8层的下级网络,发展会员人数达831人,自己从中非法获利12万余元。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龙某积极参与和宣传以发展人员数量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将择日进行宣判。(梁冰)法官提醒大家,传销活动容易引发绑架、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等恶性犯罪,因此打击传销必须紧急进行。我们一定要警惕那些规则复杂、声势浩大的投资项目和经济活动,其中隐藏着传销的陷阱;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要立即向公安、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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