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2|浏览:216
数字人民币的试点测试已经开始,已经验证了数字人民币业务技术设计及系统稳定性、产品易用性和场景适用性。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随着试点测试逐步深入,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也面临着压力和挑战。下一步,央行将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继续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
数字人民币与实物人民币具有同等法律地位,是央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与实物人民币都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经济价值。目前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
央行货币金银局局长罗锐表示,未来数字人民币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实物人民币具有其他支付手段不可替代的特性,因此实物人民币将与数字人民币同时流通。
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具备货币的基本功能。数字人民币与一般电子支付工具有一些差异:一是数字人民币是国家法定货币,是安全等级最高的资产;二是数字人民币具有价值特征,可在不依赖银行账户的前提下进行价值转移,并支持离线交易;三是数字人民币支持可控匿名,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及用户信息安全。
数字人民币采用双层运营模式,央行负责数字人民币发行、注销、互联互通和钱包生态管理,商业银行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服务。除了指定运营机构外,其他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也可以参与数字人民币的流通服务。
截至2021年6月30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过132万个,涵盖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交通、政务缴费、税收征缴、补贴发放等领域。央行将继续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试点,不预设推出时间表,并重点做好研发试点、制度规则完善和重大问题研究等工作。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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