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浏览:211
“坚持数字人民币M0的定位,不作计付息安排,降低与银行存款的竞争”,已成为人民银行发行与运行数字人民币的既定政策。为什么数字人民币不计付利息呢?
首先,计付利息有两个环节,即,计算并登入利息,且支付利息。这表明,并非是数字人民币“不付息”,而是根本没有计息,也就无从支付利息。那么,为什么不计息呢?因为“坚持数字人民币M0的定位”,即数字人民币不予计息与付息。那么,数字人民币并非是手中的现钞或硬币,其处于商业银行的数字人民币账户之内,在未使用期间,便未处于流通中,为什么要“坚持其M0定位”,而不计息、不付息呢?
其次,货币当局在界定数字人民币时,曾称其是M0,之后称其是M0的替代,直到“坚持M0的定位”,究竟指的是什么?M0是货币层次划分中最基础的一层,即流通中的纸币与硬币,当然也包括居民或机构的库存纸币或硬币,唯一不包括的就是银行机构的纸币或硬币。换言之,银行机构之外的纸币及硬币都被认为处于流通之中,属M0。那么,在银行开立的数字人民币账户,且账户内余额从未发生减少甚或变动,这部分“现金”为什么被“坚持”认定为处于流通中,亦即不处于银行机构项下,而是所谓的M0呢?
比如说,同样一笔现金存入银行活期存款账户或借记卡内,与放在数字人民币账户内相比较而言,为什么前者计付活期利息,后者不计付利息?答案很简单,前者构成银行存款,后者不构成银行存款。银行开立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内的货币余额不是银行存款,换言之,数字人民币自始至终不构成银行存款,所以银行机构不计付利息。
所有银行账户内的余额都属于银行存款,除了一些会计上的安排外,都发生存款利息。银行开立的数字人民币账户是不是银行账户?其账户余额为什么不是银行存款?为什么坚持认为数字人民币属于银行机构之外的流通中的现金?应当说,数字人民币账户不是既有意义上的银行账户,不在银行账户体系之内,它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形成的“新账户体系”,在这个账户体系内的所有余额都视为流通中的现金,即不构成银行存款。也就是说,银行机构没有依据计付利息。
这里所说的银行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数字人民币既不构成商业银行的存款,也不构成中央银行的存款,两者都没有义务计付利息。为什么不构成银行存款,就没有义务计付利息?因为数字人民币不构成银行存款,银行机构就没有使用它的可能,换言之,数字人民币时时刻刻自始至终都只受所有人支配。数字人民币不构成银行存款,也就不可能转成银行贷款,相关银行根本无法也不得动用它。银行机构负责数字人民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但没有权能将其挪用为银行存款,进而使用相关款项,如此,银行机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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