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2|浏览:4295
在美国市场中,一些机构已经获得了开展数字资产交易所需的牌照,但由于证券法的限制,目前美国的STO业务尚未展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用户参与的限制,只有合格投资者才能进行此类业务,并且需要在购买数字资产并持有一年后才能自由交易。因此,对于资产提供方来说,这种流通方式并不能带来高流动性和高溢价,因此他们并没有太大动力将自己的资产进行通证化。在新加坡和香港,数字资产交易所同样只能服务于机构和合格投资者,且可以交易的资产类型尚不明确。因此,在这两个地区,数字资产交易所能交易的产品种类和交易量仍然是未知的。考虑到美国STO市场的发展情况,这两个地区的STO市场在短期内的发展可能并不乐观。
目前市场普遍看好的可交易的数字资产类型包括不动产、私募股权和私募基金。不动产的个性化程度很高,因此很难将其直接转化为可交易产品。一些规模较大的商业地产可以通过基于未来收入的证券型产品进行交易流通,这是可行的交易产品。特别是考虑到新加坡和香港的特点,基于商业地产的数字金融产品是可行的。将私募股权通证化进行交易在技术方面没有问题,但根据监管法律,私募股权是否可以以数字化形式在机构和合格投资者之间进行流通仍不确定。通常情况下,直接用户之间的交易在合规方面更可行,但如果在用户之间进行集中化的撮合交易,实际上就类似于为这些用户开设第二个证券交易所,公司股权可以在上市之前在一组客户之间进行交易。这样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监管要求还不确定。私募基金的通证化可能是更可行的数字金融产品。私募基金总量有限,可以分为标准单位进行拆分,并且通常只在机构和高净值客户之间进行流通。因此,在新设立的数字资产交易所上进行私募基金的交易是可行的模式。然而,私募基金总量有限,这个市场空间是否足以支持多个数字资产交易所的业务发展还需要进一步考虑。
除了比特币和以太坊之外,在可交易的虚拟资产方面,游戏行业是一个能够系统产生虚拟资产的行业。游戏行业可能是最适合开展加密数字金融业务的行业。但即使游戏行业能够产生可交易的虚拟资产,它是否适合在数字资产交易所进行交易,以及底层技术是否具备互操作性并符合监管要求,还需要考虑。
加密数字资产交易所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国际化。比特币体系在全球范围内运行,任何用户都可以加入和离开比特币体系。从技术角度来看,基于分布式记账技术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可以触及全球任何用户。但在监管和组织形式方面,目前的数字资产交易所仍然是区域性的。在这方面,它尚未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的潜力。为了将交易业务扩展到更大范围,相应的组织形式必须进行改变。一家独立运营的方式可能会被会员联盟的组织形式所取代。在这方面,Diem协会是一个正确的例子。Diem协会尽管由Facebook发起,但它最初就被设计为平等加入的会员协会,并在实际落地中确实做到了。因此,Diem协会在全球范围内具有良好的扩展机制。在技术底层上,它有区块链支持,并有流通的Diem数字稳定币。因此,在技术、交易媒介和组织形式方面,这种生态采取了正确的策略。目前,数字资产交易所的发展也将采用类似的形式。没有这样的组织形式,即只在区域范围内发展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很难长期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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