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浏览:273
据金融骗局预警了解,2015年11月,一名名叫王新禹的女子在中国内地建立了“晟赢系统”团队,宣传推广了一个名为“中券资本”的传销项目,并发展下线。该项目以代理销售美国怀俄明州中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的证券为名发展会员,并通过培训会、参加国外传销组织举办的宣传大会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介绍奖金制度。参加者需要交纳不同级别的费用,成为该公司会员后可以享受奖励。
实际上,所谓的“中券资本”是没有任何财产价值的虚拟证券。该项目运作依靠网络平台,通过买卖虚拟证券收取会员费用,确定会员级别和层级,会员的缴纳费用是提现和返利的唯一来源。
“中券资本”传销项目按照推荐关系和安置关系两张网络层级结构对会员进行管理和返利。在安置关系中,下线会员分左右两区摆放;在推荐关系中,会员按发展与被发展的顺序形成推荐层级。该项目的奖金制度包括静态奖、直推奖、对碰奖、代数奖。
根据金融骗局预警了解,“中券资本”规定,会员注册时系统会自动配送所谓的“普通证券”,传销组织通过会员管理程序控制证券每月涨0.05美元,并规定每周向会员账号内释放1%的金额,累计到达100美元以上可以申请提现;当一个会员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可以获得其投资额的10%。
同时,每个会员的下线人员都形成左右两个市场,四个会员区发展的业绩按照会员级别相对应的比例计算对碰奖,所有会员还可以按比例拿到3代下线会员的奖励,计算依据是推荐关系和对碰奖。
所有获得的奖励按照美元和人民币1:5.5的汇率进行计算,系统还设置了提现金额的5%被告人李某凤在被人介绍后注册成为“中券资本”传销项目的会员,并在庄河地区大力宣传该项目。至案发,李某凤直接或间接发展了33名下线会员,层级至少达到三级以上,提现了21万元的奖金。
法院认为,李某凤以会员管理系统为依托,以销售外国证券产品为名,通过宣传、培训的方式,要求参加者购买证券产品以获得会员资格,同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因此,李某凤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以惩处。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判处李某凤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上缴国库。[本文来源:金融骗局预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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