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浏览:197
案情通报显示,2019年12月9日,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倍康力生物公司存在“网页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的规定。倍康力生物公司在网站发布的广告“国内惟一一种拥有专利的针对孕妇及婴幼儿的营养鸡蛋”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
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倍康力生物公司做出了罚款50万元、停止违法行为以及停止发布广告的处罚决定。
倍康力生物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于2020年2月5日向丰台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丰台区政府在2020年3月31日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倍康力生物公司随后于2020年5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审理后,法院认定倍康力生物公司的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应受到处罚。丰台区市监局责令倍康力生物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50万元罚款,符合法律规定。而对于倍康力生物公司广告中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的行为,丰台区市监局责令其停止发布广告,无不当。
法院最终判决,倍康力生物公司要求撤销处罚决定的理由不成立,对其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倍康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99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肖海霞。山东牧高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倍康力生物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60%,肖海霞持股比例为30%,北京明信万达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
公开信息显示,北京倍康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保健功能蛋研发、生产、深加工、销售的生物高科技公司。公司产品包括功能蛋、保健蛋、蛋汤、蛋粉、蛋片五大系列,注册商标有”倍康力”、”一杯汤”、”一勺粉”等。
(责任编辑:贾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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