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浏览:243
巧立"国家项目"进行诈骗
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期间,林某生陆续加入多个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微信群,如“亮剑龙岩”、“龙腾国际”、“中华惠民慈善基金会”、“58+113项目”、“仲夏101”、“红旗河”、“方圆房屋补贴”、“一带一路新民生”等。他与其他人共同以群主、群管理员、统计员等身份在微信群内欺骗他人参与上述虚构的项目,并以低投入高回报为幌子,积极发展会员,并以各种名目骗取他人钱财,如收取证件工本费、项目考察费用、投资参股及分红等。
林某生的一起骗局是在“亮剑龙岩”微信群中进行的。他自称是项目管理员,欺骗被害人张某某等人每人收取80元的费用共计5920元,并将款项转账至郑某的账户。尽管郑某将款项全额退还给林某生,但林某生仅退还其中7个被害人共计560元款项后,将剩余的5360元用于个人开销支出。
此外,林某生还以考察“亮剑龙岩”项目为由向群成员骗取款项,共计1570元。
林某生还参与了其他虚假项目,如“龙腾国际”项目和“中华惠民慈善基金会”项目,骗取被害人的款项共计3748元。
落网
林某生于2019年11月21日在福建省武平县被传唤到案。郑某于2019年12月27日在新疆某公司被传唤到案。杨某芳于2019年12月26日在其家中被传唤到案。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法院判决
武平县人民法院认为,林某生、郑某、杨某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林某生参与骗取金额巨大,郑某和杨某芳参与骗取金额较大。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1、林某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3、杨某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林某生、郑某、杨某芳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赔被骗的款项,否则将依法予以没收。
提醒:只要是交少量的钱,承诺给予高额回报的所谓“国家项目”都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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