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浏览:337
河南兴中天互助平台最新进展:刘元君获刑!
2017年2月到7月期间,徐兴国与刘元君、门梁发、李俊易、刘晨俊、汪爱林、汪家俊、李祥华、丁海波、李洪岭等10人合作,仿制“善心汇”的经营模式,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发展会员,并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刘元君承认,从担任检察院副检察长职位退休后,她担任了新乡市民营经济维权发展促进会(民促会)的常务副会长兼封丘分会长,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帮助,协助会员单位解决短期困难,并为民营经济实体提供乡镇银行的过桥资金,从中获利。
河南中天食品公司缴纳了200万元的会费并成为民促会的成员,与民促会封丘分会签订了一项为期30年的租赁经营协议。根据该协议,如果中天公司无法偿还借款,民促会有权经营公司全部的厂房和设备30年。截至2013年底,中天公司累计借款达到1700万元,并且欠债高额。
2015年底,由于中天公司债务过多,连续两年无法正常生产,民促会无法收回资金并陷入难以维持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中天公司法人陈某杰主动找到刘元君,要求她入住公司,以防资产被夺。
2016年4月11日,刘元君带领张某安、李某尚、遆某防等人考察了中天公司后发现其破败不堪的状态。于是,他们开会决定接管该公司,并采取实体产品生产销售和电子商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经营。
为了打造保健绿色养生的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和提高产品价值,刘元君安排遆某防在郑州注册了河南兴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善心汇传销人员李某岭、李某华、徐某国三人通过其他人介绍找到刘元君,明确表示愿意利用自己的团队帮助刘元君扩大绿色产品。
随后,徐兴国与刘元君、门梁发、李俊易、刘晨俊、汪爱林、汪家俊、李祥华、丁海波、李洪岭等10人合作,仿制“善心汇”的经营模式,在网上开设网站,并组织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并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传销活动。
2017年3月,徐兴国、刘元君等人为了发展壮大,召开了面向全国的招商及表彰会议,在会上自己给自己人发放了所谓的一等奖和二、三等奖,故意引诱别人加入平台。
在表彰会议上,刘元君等人除了介绍企业和国家鼓励创业的形势,以及提成和奖励制度,还请旭日阳刚、白加黑等明星表演歌曲、小品等节目,以烘托氛围。
2017年7月26日,媒体报道了“善心汇”传销案后,刘元君等人在封丘宋都宾馆召开会议,决定关闭网站。为了维持稳定,避免受损失的会员闹事,刘元君决定继续经营电商平台,让会员将投资款转换为积分,以兑换相应产品。
截止到案发,兴中天公司在组织传销活动的5个月内,发展了42万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会员共接受了82.33亿元的传销资金。其中,徐兴国发展了57259名下线,删除未激活及重复身份证号的账户后,剩下43891人。同时,非法获得收益2385.08万元。
封丘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徐兴国与刘元君、门梁发等人以资金互助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的方式加入,并以高额收益并以发展人数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其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充分的证据,法院认定他们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徐兴国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0万元。同时,违法所得依法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据了解,刘元君、门梁发等人也因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该法院分别判处12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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