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272
周某婷表示:“2013年的时候,我朋友知道我很想换工作,就以介绍一份高工资的工把我骗进了传销组织。在组织内部,只要你有想要离开的意识或者想法被人知道,就会受到持续的洗脑,不断改变你的想法,想方设法让你留在组织里面。”
11月26日上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一个名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传销组织系列案件。据了解,该组织非法拘禁受害人,并通过讲课宣传加入传销组织的好处,逼迫和诱骗受害人缴纳3900元购买一套“产品”加入传销组织。
与此同时,各传销窝点之间存在轮换和协助,形成了一张传销组织的关系网,共有超过30人参与传销活动。作为中山传销组织的最高级别“家长”,周某婷在法庭上十分懊悔。
据办案民警介绍,天津天狮是近年来中山破获的人数最多的传销组织。去年,警方动员了1000多名警力抓捕了涉案人员300余人,最终有140余人被移交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小榄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姚杰表示:“受害人大多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有男有女。有的人在组织里待了几个月,有的待了一两年,他们生活在封闭的环境中,吃的是非常简单的食物,甚至可能吃不饱。他们觉得在组织里能获得认可,所以要改变他们的观念是非常困难的,这让我们非常痛心。”
办案民警表示,传销分子骗取被害人,声称出售的是价值3900元的产品,但实际上没有人见过实物,受害人却一直幻想能够发大财。该传销组织成员因涉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和抢劫等罪名,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今年8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和诈骗罪判处周某婷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判处赵某林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其余62名被告人被判处六年到一年不等的刑罚;法院认定周某婷、赵某林等人共同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组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冻结的涉案赃款人民币28万余元除依法返还给被诈骗的被害人外,其余将予以没收。周某婷、赵某林及其前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庭审现场,记者发现这宗传销案件的案卷材料非常庞大,甚至一个60升容量的储物箱都装不下,可见被告人的罪行实在太多。审理该案的法官史国荣表示,传销对被害人、社会甚至国家都有严重的危害性,而周某婷组织的涉黑恶传销组织更是其中的“毒瘤”。
史国荣法官表示:“传销过程中还衍生出其他一些非法集资、制假售假、非法拘禁甚至诈骗等犯罪行为。一些传销者在非法拘禁中对受害人使用暴力,具有很强的人身危害性,这是必须重点打击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呼吁学校和教育部门应该重点培养学生的防诈骗能力,引导他们建立完善的职业规划,以避免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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