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175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14名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进行了审理,分批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称,从2018年开始,曹某颂等人组成了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曹某颂是首要分子,王某湖、莫某凯、罗某克等人是骨干成员,潘某珍、邓某武、许某德、卢某立是一般成员。该组织以龙岩市新罗区多处出租房为基地,纠集了林某帖、陈某松、何某健、唐某华、张某帜、龙某杰等传销人员,建立了传销组织,并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这个组织成员众多,层级清晰,分工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们利用网络和通讯工具,以找工作、谈恋爱、旅游、交友等名义,诱骗不特定人员从各地来到龙岩市新罗区的传销窝点,实施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应该分别受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等指控,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及财产处置发表意见。14名被告人也分别作了最后陈述。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评议后再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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