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171
基本案情: 被骗到传销组织的王某以介绍工然后带到位于宝鸡新建路妇幼保健院对面居民楼的传销组织寝室。在回寝室之前,他们拿走了黄某的手机。接下来的三天,传销组织的领导郑某安排其他人员轮流讲课劝说黄某加入组织。黄某不同意,于是郑某安排王某、何某、程某某、周某某、卢某某等人看守黄某,不让他离开寝室。看守三天后,王某等人带黄某外出放风,黄某趁机逃跑。三天后,黄某的尸体在峪泉路北口渭河步行桥西侧河道内被打捞出来。经法医鉴定,黄某是死于溺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有殴打、侮辱情节,则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如果犯罪行为导致他人重伤,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导致他人死亡,则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一入传销深似海。近年来,有不少事件涉及朋友、亲人以介绍工作为名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除了团队领导,大多数成员最初都是被骗而来,有些人设法逃脱,有些人成为组织的核心成员。不论你是受害者还是被骗者,只要参与强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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