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209
陈某兴、谭某兰等人曾被朋友骗入一个名为“天津天狮”的传销团伙。在南浔,该团伙有5个窝点,50多人一起“发展事业”。他们平时主要进行培训上课,并洗脑新成员购买保健品,要求他们继续发展下线。
为了所谓的“事业”,陈某兴、谭某兰等人计划通过诱骗朋友和亲属来发展下线,扩大他们的“大家庭”。
然而,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他们的计划。由于不能聚集,加上现在许多人对传销有强烈的反感,无法继续发展下线。于是,陈某兴、谭某兰等人决定“转行”,利用网络以线上“假恋爱”的方式骗取钱财。
在这个团伙中,男性成员负责线上“诱骗”,以女性身份注册账号,在微信、陌陌、探探、QQ等聊天工具中寻找作案目标,用甜言蜜语、糖衣炮弹吸引单身男性。当被害人提出见面时,由谭某兰等女性成员线下见面,获取男性被害人的信任。
陈某兴、谭某兰等人通过虚构生日、购物、吃饭、看病等情况,逐步骗取了数十名男性被害人的钱财,诈骗金额达到20多万元。
近日,南浔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认为陈某兴、谭某兰等14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技术手段结伙诈骗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了诈骗罪。最终,陈某兴、谭某兰等14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官提醒大家,在网上交友时要谨慎,不要轻易转账。虽然本案被告人利用微信、QQ、探探等聊天软件进行诈骗,但诈骗手段并不复杂。尽管如此,类似的案例仍时有发生。
因此,我们提醒大家,在网络交友时要有必要的安全意识,尤其是在涉及经济交往时,如果无法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不要轻信诈骗分子的甜言蜜语,更不要轻易进行转账和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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