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浏览:515
2014年,村民赵勇刚和杜蒙县土地局工作人员张鹏伙同巴彦查干乡王府村委会主任王立文,强行霸占了公屯村村民耕种了六年的340亩耕地。这片土地是2008年县乡两级政府包括部分补偿面积的直补面积也被占用。2014年春天,赵勇刚和张鹏带领人将整个耕地全部耕种,而公屯村村民多次寻求帮助保护自己的利益,却遭到了忽视。
在赵勇刚和张鹏霸占土地之后,彭德明实名举报了他们的违法问题,并指出乡长张彦昭和王志强的保护伞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处理结果。2014年10月,赵勇刚和张鹏带领数十名地痞流氓闯入公屯村,试图纠集黑恶势力对彭德明和其他村民进行伤害。在得知情况后,彭德明带领三人制止他们的行为,但赵勇刚等人冲到他们的铲车前,想要烧死他们。面对危险,彭德明等人将他们堵在路上的车推开,并报警,但相关警方并没有到现场。
在事件中,公屯村有两名村民被打伤,彭德明也受了伤,他的铲车也被砸坏,经鉴定,车损约为1700元。
此外,王府村主任王立文私下与赵勇刚签署了土地承包合同,但赵勇刚却没有向王府村缴纳承包费。村委会和巴彦查干乡经管站也没有关于赵勇刚承包土地的会议记录。因此,王府村其他成员并不承认赵勇刚与王府村签署的土地承包合同。
2015年3月,彭德明当选为公屯村委会主任。赵勇刚和张鹏找到了张彦昭和王志强,利用他们之前纠集打手对彭德明进行构陷,最终导致彭德明被刑事拘留、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法院判定彭德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并要求赔偿赵勇刚和张鹏十七万。这笔赔偿款并未放入案卷,法院表示违反了法律规定。赵勇刚和张鹏的车损鉴定为八千元,但在杜蒙县法院审理期间,被改为彭德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法院表示,如果不赔偿赵勇刚和张鹏十七万,就无法给予彭德明缓刑。
所有这些事件的发生,是由于相关部门不积极处理,而将事情演化成了黑恶势力带领地痞流氓与村民发生冲突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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