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浏览:202
1. 全面实施属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2. 明确学生入学条件:小学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应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之前),且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初中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报名时,需要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等资料。
3. 严格实施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为招生依据,也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超员摇号、免试入学”的方式。
4. 统一使用招生平台:义务教育学校使用全市统一的平台进行招生,报名、审核、录取、派位全部在同一平台中完成。如果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不具备,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暂时可由学校接受报名。招生平台直接与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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