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4|浏览:204
日前,重庆发布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等九个方面,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再投资,奖励资金最高2000万元。
《措施》提出了各种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再投资的政策,包括: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奖励资金最高2000万元,对工业企业实际发生技术改造投资或扩大再投资后,年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5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支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重点行业通过绿色技改率先达标,对技改后企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且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2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奖励资金最高1000万元,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5G+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创新载体等建设,对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2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另外,还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新模式应用、物联网等项目建设;支持服务商推动企业“上云”、支持企业创建全球“灯塔工厂”等。
支持创新成果应用。奖励资金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或扩大再投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重大创新产品,按照不超过企业装备、材料及软件购置单价20%的比例,择优给予首购首用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产业梯度发展。支持中心城区产业链提档升级和功能疏解,鼓励有购置土地、扩大厂房等发展需求而所在地又无法满足的中小企业,向市内周边区县有序转移、发展壮大。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财政资金更多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建立担保机构、银行及市、区县两级政府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链协同技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等。
此外,《措施》还从支持承载平台建设、优化审批程序、创新考核方式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帮扶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提到,将扩大再投资项目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各区县可比照招商引资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市招商投资促进部门将其计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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