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1|浏览:304
昨天,内蒙古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坚决打击虚拟货币挖掘行为八项措施(草案)(以下简称八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一些矿业读者给我们留言询问相关政策如何理解相关问题。我们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虚拟货币挖掘文件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并结合最近的相关监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解释。
文章有点长,我们先贴出核心观点:
1.内蒙古对虚拟货币挖掘行为的调整,本身在十四五能耗双重控制目标任务中,就在几天前金融委员会会议上也明确提到了虚拟货币挖掘的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我们可以理解当前八项措施的背景是双重政策支持。
2.内蒙古打击采矿行动,在一定程度上充分展示了我国现阶段比特币等加密资产的采矿和交易行为的监管范围。也就是说,一方面,在金融风险防治方面,如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由于加密资产的整体形势,个人风险增加,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个人风险传递给社会领域,使国家在金融防治宏观层面采取一些措施;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可能存在一些非标准采矿行为,或部分地区需要剥离能耗、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这是当前的基本情况。因此,如果你想判断下一个地区会出台什么样的政策,你可以从这两个方面开始。
3.事实上,任何行业、任何行业的发展都必须经历一定的维修过程,作者不认为最近的政策是对矿业和加密资产交易的一刀切的监督。相反,如果不断引入适当的监管措施,有利于整个行业的长期有序发展。如果真的是过热的时候,倒冷水会更好吗?这个行业已经起起落落了十多年,我希望我们能在未来十年做得更好。
出台八项措施的背景
第一,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于5月21日召开。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金融委员会主任刘鹤主持,金融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在本次会议上,第二条坚决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明确提到打击比特币开采和交易。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八项措施的目的之一是贯彻金融委员会的会议精神,防范金融风险。
二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的若干保障措施》(以下简称《保障措施》)。《保障措施》也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明确提到:(1)在第二部分第七条加快高能耗产业结构调整中,指出合理有序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掘项目(2)第二部分第九条虚拟货币挖掘明确指出,虚拟货币挖掘项目全面清理关闭,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
综上所述,内蒙古自治区在实施党中央、国务院能耗双重控制决策部署时,制定了自治区十四五能耗双重控制目标任务,虚拟货币挖掘被视为高能耗产业和调整,政策不是自治区第一次,在一些政策和文件中也可以看到一些线索。
例如:2021年3月4日发布了《我区计划在4月底前全面清理关闭比特币挖矿业务》。
还明确指出,要控制高能耗行业产能规模,合理有序地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掘项目,全面清理关闭虚拟货币挖掘项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
事实上,早期可以追溯到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2019年上半年的2019年金融形势分析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清理整顿金融市场秩序。落实各行业主(监督)监督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主要责任和监督责任。处理积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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