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2|浏览:486
(一)新概念缺乏共识,应用场景混乱引发不健康的竞争格局
当下,元宇宙尚没有一个明确界定,业界关于元宇宙概念探讨存在对概念噱头的空泛引用现象。多种声音不断提出天马行空的新观点、新解读,试图将元宇宙与一切产业相结合,如“新消费+元宇宙”“新社交+元宇宙”等。股价异常波动早已引发监管层的重点关注,多家元宇宙概念公司收到交易所的频频问询。据元创元宇宙研究院统计,截至2021年11月上旬,全国共有663家元宇宙相关企业。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直辖市已经有元宇宙相关企业。而在这种情况下,各大平台之间的互不认可、内卷竞争造成了元宇宙的竞争不当:
其一,生态封闭。悲观来看,由于每个利益主体竞相抢占元宇宙的制高点,巨头间的竞争态势更多呈现出未来生态的相对封闭性,这和元宇宙所倡导的去中心理念相悖。由于目前所规划的元宇宙没有统一的数字社会治理准则,造成了治理上的割裂。统一是万物规范化运行的不二法则。从平台的角度来看,各大厂各自为政,打造各自标准产业生态构建,成为特殊意义上的“中心”,但系统要能互联互通,并在从二维到三维的转化中与人类场景密切结合,广泛交互。这就需要有跨平台运行和有选择性地解放虚拟和现实。
其二,技术割据。从技术上看,元宇宙的应用技术无外乎网络及运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方面的技术。元宇宙的特点之一是空间的虚拟化。若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的交汇越来越大,其边界也会越来越模糊。若技术的应用缺乏一定的共识和恶意的隐藏行为,则可能会催生“兵器藏匿”的自私心理。例如,目前的开发工具链就存在阵营较多的问题,导致内容开发成本过高。
竞争无疑促进人类社会进步,但不应成为内卷消耗手段,元宇宙更不应是虚拟世界的战果割据。狂欢者们的相互竞争是过度对抗所致,在群体中不易被察觉,但这种“嫉妒”可能转化为贪婪,使得急功近利的心态吞噬建设元宇宙的初心。
(二)供需结构及责任主体暂不明晰,缺乏标准化治理建设思路
元宇宙提倡“去中心化”,用户无障碍参与元宇宙的内容创造并获利。但目前元宇宙所依托平台仍然被私有企业所垄断,产业发展乱象丛生。同时,中国用户数量庞大,应无差别地接入元宇宙抑或分类接入,相关依据和标准该如何确定,是否会进一步加剧贫富差距等不公平社会问题,还有待思考。这种现象体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内容生产层面。互联网内容从PGC到UGC,用户既是消费者也能成为生产者,这并不是元宇宙所给予的特权,当下的直播、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早已引发“全民创作”。元宇宙主要推力看似来自所有用户,但资本通常倾向优秀的内容创作者并给予特殊支持。若不存在中立的第三方平台提供相应的变现机制与挽留机制,优质内容仍将与资本绑定,元宇宙的“MCN机构”将给创作生态造成严重非公平影响。
其二,设备终端层面。元宇宙的技术应用终端之一为VR设备,而目前VR拍摄方法及镜头语言等实践尚未达成熟标准。资源不公平将会进一步拉开优质和普通内容之间差距,让创作者失去创作的欲望和需求。同时,在实践中,虚拟货币的持有量仍呈现向大户和机构倾斜的趋势,这将带来分配结果上的中心化和垄断化。
其三,知识产权层面。知识产权问题是数字空间中一直存在的“顽疾”。虽然区块链技术为认证、确权、追责提供了技术可能性,但在元宇宙空间的大量UGC生成和跨虚实边界的IP运用,加剧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复杂性和混淆性。
元宇宙是一个共享空间,未来用户都将成为这个世界的创作者与缔造者,但作品的所属权、创作的合作关系等则存在高于现实世界的不稳定性,需要靠标准化治理来破局。
(三)产业价值开发缺乏理论、实践依据,亟须人才队伍保障
元宇宙的应用场景,目前已覆办公会议、游戏电竞、文艺影视等。虽然各大厂提供了生动具体的场景展示,但资本的疯狂炒作、游资的大量进入,是否已超出现有用户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供给?这里存在两大问题。
其一,和市场导向的行业研究热度相比,元宇宙的相关学理性研究稍显落后,产业缺乏权威性理论依据。过度沉浸在虚拟世界是否有可能加剧社交恐惧,社会梳理等产业风险问题也有待学界评判。当下虚拟终端的性价比仍与大众消费预期存在较大差距,如家庭内组网多采用Cat5类网线无法支持千兆网速传输等。当下互联网的相关应用场景仍有提升空间,元宇宙以此为基础自然也绕不开基础问题。
其二,接触门槛较高使得文化与技术仍难以真正触及大众,引发实践反馈滞后。产业潜能开发既需要高校积极培养产业、技术研究型人才,也需要企业创新打造实践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理论、实践依据。行业利好政策不断,市场信心不断上升,各大厂、各城市前期在技术赛道上的追逐战,后期势必会演变为人才资源的抢夺。行业数字化释放巨大需求,新基建赋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需要跟上步伐。雏形期的元宇宙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产业和市场都需靠理论价值探索和实践经验依据回归理性,靠元宇宙领域的人才队伍成立与建设保障研究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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