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浏览:310
经审理查明,“博旅理财”网络传销平台由邹某创建,后因网站提现功能关闭,2018年11月又创建“博旅理财”APP继续发展会员。
“博旅理财”网络传销平台宣称是澳门著名公司,创立于1961年,从事全澳门的博彩专营业务,投资者的资金全部注入澳门博旅公司,分红来源于博彩、旅游行业的利润。
邹某等人以投资澳门博旅公司分红返利为名,以高额奖励和返利为诱饵,大肆发展会员,形成了金字塔状传销结构,涉案资金约50亿元。
2018年2月28日,被告人龙某成为“博旅理财”的会员,并发展王某成为自己的下线,随后二被告人在达州市通川区会所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2018年7月23日,龙某、王某注册成立了达州市通川区颖颖商贸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是王某,龙某为股东。他们多次在会所里宣传“博旅理财”平台。
龙某、王某以高回报率吸收参与者投资,保证在78天内回本,并给予不同级别会员不同提成比例。
经司法鉴定,龙某非法获取利益32万余元,王某非法获取利益2040元。
通川区人民法院认为,龙某、王某以“博旅理财”网络投资平台为名,通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
8月24日,通川区人民法院判处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8万元;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将查封、扣押的物品依法处理。
[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热点:理财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