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6|浏览:184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销方式也发生了变化。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的薛国富表示,以往常见的“囚禁式”传销现在比较少见,近年来,违法违规分子更多利用互联网工具,通过社交电商来引诱消费者向亲朋好友推销商品,通过发展下线和收取人头费等方式来获利。
例如,在某个“电商内购返利互助群”的QQ群中,群内的成员几乎没有人真正购买商品,而群主不断鼓励成员发展下线,让他们通过商品链接购买商品以获取奖励。而这些链接的商品实际上根本就不存在。
监管人员指出,这些平台的核心就是通过人头数与用户获利挂钩,不同层级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许多平台承诺只要发展的下线层级达到3级以上,就能获得所谓的“质的飞跃”。
一些消费者在第一次被骗后可能觉得自己只亏了几十元或几百元,因此选择忍让。还有些消费者在找到上线后,被“劝说”成为他们的下线,并通过发展自己的下线来获得补偿,而且发展的下线层次越多,获利也越多,从而越陷越深。
薛国富表示,当你的微信群或朋友圈里出现类似消息时,要警惕了。消费者不要抱侥幸心理,认为收了一次几元或几十元的“人头费”应该没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参与传销就算只有一次,哪怕自己受骗的金额远高于所得的“人头费”,也会被视为违法违规者,而不是受害人。
打击传销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仅在2020年,上海公安机关就破获了30起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达1.8亿元,抓获了68名犯罪嫌疑人,并对29人提起了诉讼;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也立案查处了8起传销类案件,罚没款项超过2亿元。通过严厉打击,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市场经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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