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6|浏览:250
被告人李某波加入了名为“云讯通”的传销组织,他们使用了一种名为“报单币”的模式。他们以公司上市配股为幌子,大量招收了近20万名会员。因此,李某波被判刑,罪名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
据鹰鉴了解,2014年10月,因为持有非法证件,曾用名张健的“云数贸”传销组织创始人宋密秋在泰国被警方抓获,并被判刑。在泰国普吉岛监狱服刑期间,为了继续控制传销组织,宋密秋授权了几位马来西亚、赖彩云、杨爱东、崔志平、司灿涛等人,让他们以“云数贸”为基础,开设了“云讯通”、“五化联盟”、“建业联盟”等多个传销盘。
就在同年11月17日,赖彩云、杰森、嘉玲等人创立了“云讯通”传销组织。他们以振兴民族互联网、公司上市配股、发行原始股票等经营活动为名,按照“云数贸”传销组织的模式,让人们缴纳费用注册成为会员,并购买“云讯通”的原始股。
“云讯通”声称自己是一个互联网购物投资平台,销售各类商品,并且没有假货。他们还声称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并得到国家支持。参加者缴纳费用成为会员或股东后,就可以获得固定收益和动态收益,收益以电子币的形式发放到注册的“云讯通”会员或股东账户中。这些电子币可以兑换成人民币。同时,会员和股东还可以邀请其他人投资“云讯通”,从中获得相应的奖励。
“云讯通”将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股东会员和董事会员三个级别。成为会员需要支付87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其中770元兑换成500电子币,100元支付77000元人民币即可成为董事级别。
为了吸引更多的会员并获得非法利益,“云讯通”采用了双轨制和极差制等方式发展会员,并设立了动态奖和静态奖两种奖金制度,以级差奖进行返利。这些电子币和报单币可以用于重复注册账号、转化为原始股票或者出售给下线会员获利。此外,他们还不定期向下线会员发放小额分红返利,诱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2014年末,李某波加入了“云讯通”传销组织,他使用了报单币的模式,并按照“云讯通”传销平台的推荐关系构成层级,组织会员继续发展。
在此期间,李某波加入了与“云讯通”相关的10多个微信群,每个群约有500人。他在群里帮助群主组织会员参加年会,并在年会上担任领导岗位,负责协调组织会员和传达命令。
到2018年4月被抓获时,李某波在“云讯通”传销组织中的推荐网络中处于30层,他注册的两个账户发展了超过20万名会员。在去重后,实际发展人员有14839人。
鲅鱼圈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波以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他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从中骗取钱财。根据清楚的犯罪事实和充分的证据,他的行为已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鉴定意见,李某波组织和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超过了120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并处以罚款30万元,依法追缴他所得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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