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浏览:240
然而,为什么这样的行径能够成功呢?结合近年来各类网络诈骗的案例来看,人人优益的违法行为也反映了相关监管部门存在不足之处。我曾搜索“人人公益”相关信息,在应用商店发现了两个几乎相同的APP:一个名为“人人公益网”,另一个名为“人人优益”。在网上可以发现,同时存在着“人人公益”和“人人优益”两个不同的网站。除了名字相近,它们的logo商标和APP内容界面也十分相似。然而,这两家公司是完全不同的平台,一个公司在北京,另一个公司在深圳。而“人人优益”应该是警方破获的那个所谓的“人人公益犯罪团队”,“人人公益网”也对此发布了声明。因此,可以猜测,人人优益借助正规公益平台的名义,以“李鬼伴李逵”的方式谋取利益。那么,既然是两家不同的平台,为什么人人优益还能正常上线呢?
为了加强对移动应用程序的管理,我国在2016年6月出台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对应用程序提供者的监管责任。同时,在我国现行的网站管理机制下,“人人优益”网站也必须通过相应的备案程序才能发布。然而,打着“爱心公益”的旗号,我们的民政部门是否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审核呢?如果监管单位能对人人优益APP和网站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应该能发现它与人人公益的相似性和特殊性。
近几年来,网络公益事业发展迅速,许多人乐于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爱心。然而,相关管理机制不到位,导致网络平台上的公益欺诈事件频发。因此,许多消费者对网上的“公益平台”感到担忧。要加强对非法公益平台的管理,除了事后进行惩处之外,更重要的是进行事前防范。民政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引入监管机制,对这类“公益服务”的资金流动进行实时追溯?在发展新技术和新业务时,必须警惕风险的蔓延。加强对公益欺诈的防范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遏制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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