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30|浏览:203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通讯员刘茂梁常乐
跨境交易虚拟货币,投资者血本无归引发诉讼
2019年,张某告诉王某有个投资理财项目,并称每月固定收益达6%。王某按照张某的要求注册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账户,开始投资数字货币ATO币。
之后,王某陆续向张某的“上线”、“团队长”李某转账46万元。李某收到钱后,通过向一家注册在国外的公司指定的账户转账部分人民币,同时以李某持有的另一种数字货币AMC币进行兑换,为王某转换ATO币。王某登录账户点击一次量化,ATO币每日产生3%的收益,可转换成SBO币,然后再转换成比特币或USBT币在网上交易。
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交易平台无法登录,于是以李某没有按照约定按期支付固定收益并拒绝返还本金而构成违约为由,向秦淮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认为,自己与李某之间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要求李某退还本金46万元及利息。
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庭审过程中,李某则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王某转账至自己账户后,自己是按照其指示将欠款转换为ATO电子货币,再转到王某的平台账户。李某称,王某的行为是个人投资,自己仅是帮忙转换币种,王某购买的数字货币最终涨跌导致其收益的缩减与自己无关,请求法院驳回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秦淮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李某、张某跨境实施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李某通过发展“下线”张某又吸收王某等多名“下下线”加入其创建的团队微信群。其发布虚拟货币信息,大肆渲染收益,持续给群员洗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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