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2|浏览:292
早在2017年,在七大部委联名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就特别强调了禁止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然而,许多人在区分这些货币的问题上仍有困惑,包括在公检法律中的人也有很多分不清的情况。正因如此,导致了币圈的维权难和许多问题案件的发生。
一、什么是法币?
目前我国的法律条文并没有对法币、代币、数字货币、虚拟货币、Q币在法律层面进行明确定义。因此,我们对这几类货币的理解主要取决于我们约定俗成的习惯以及现有部分的法律条文。法币指的是法定货币,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根据《刑法》对伪造货币、使用假币等罪名的规定,法币在法律中指的是各国政府发行并经我国认可的货币。值得注意的是,只有经我国认可的货币才是法币,即使萨尔瓦多把比特币在我国也不具有法币地位。
二、什么是代币?
代币的出现并不是在比特币之后,早在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文禁止发放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在此文中,代币主要指的是购物券、信用券、礼品券等可以在特定商场购物消费的票券。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提到,代币发行融资是指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因此,这两个法条中的代币虽然指的不是同一类物品,但基本上给出了代币的模糊定义,即代币是一种在特定场景下代替法币部分作用,需要法币作为价值支撑的货币。
三、什么是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就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货币。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数字货币这个词,只有法定数字货币的表述。根据央行今年3月底发布的《法定数字货币创新研究开放课题参考方向》,法定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没有太大区别,甚至提到了智能合约等技术。因此,在法律意义上,数字货币通常指的是法定的数字货币。
四、什么是虚拟货币,Q币是虚拟货币吗?
虚拟货币在法律意义上的定义比较广泛。你可能会发现,在法律法规中,虚拟货币这个词有时没有引号,有时则带有引号。最早出现虚拟货币一词的是2008年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份文件,其中的虚拟货币指的是网络游戏、Q币等。也就是说,Q币是虚拟货币。然而,比特币出现后,虚拟货币一词一段时间以来都带有引号,比如《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提到的虚拟货币一词也带有引号。我认为这可能是立法机构对比特币的理解停留在类似Q币的虚拟货币角度上。但近年来一些法律规定和政策,特别是今年出台的相关内容,已经去掉了引号。我认为这是因为当下,虚拟货币一词越来越特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而不是Q币等游戏币。因此,Q币也是一种虚拟货币,但虚拟货币更多地指的是比特币等可以自由买卖的加密货币。正如可乐已经成为含二氧化碳糖水的代称一样,习惯的变化赋予了这个词新的含义。因此,虚拟货币的一些规定并不适用于发行Q币等虚拟货币,而是专指比特币等加密货币。理解这一点对于定罪量刑非常重要。
作者:郭志浩律师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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