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浏览:280
《通知》明确表示,虚拟货币兑换、中央对手方的虚拟货币买卖、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同样,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指出,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属性,不能因此要建立完善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国家为什么一再打击虚拟货币呢?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要坚决遏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氛围,严厉打击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因此,我们提醒普通投资者一定要清楚投资的界限,选择合法和稳健的投资方向,切勿参与虚拟货币的炒作。
(本文部分资料来源:广州日报) 来源:城事特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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