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1|浏览:232
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方式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直接面向个人和企业等终端用户发行,被称为零售型或通用型央行数字货币。这种方式发行简单快捷,成本较低,货币政策传导顺畅,但也会弱化商业银行的中介作用。
另一种方式是面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被称为批发型的数字货币。在这种方式下,终端用户需要通过存款或现金与商业银行进行兑换或购买数字货币。如果发行方式设计不当,可能导致金融脱媒现象,即存款从商业银行转移到央行数字货币,导致银行资产负债表减少,银行中介职能弱化。这种脱媒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可能带来三类风险。
首先,数字货币的特性意味着它可以取代商业银行的中介作用,造成金融逻辑的颠覆。为了维持商业银行体系的运转,央行必须扩充其资产负债表以为银行提供融资,但如何实现资产和负债的匹配成为难题。如果以弱化或去除商业银行的中介化为代价,整个金融运行逻辑将被颠覆。
其次,大量资金以央行数字货币形式被持有,可能形成一种事实上的“影子银行”,影响金融体系的流动性和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和货币乘数功能。同时,由于央行数字货币具有类现金的特征,容易助长非法活动,给传统金融监管带来冲击。
最后,储户为了分散风险可能更愿意将存款转换为央行数字货币持有,这可能导致银行挤兑效应和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
因此,发行央行数字货币需要注意对金融体系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将潜在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同时,要科学设计发行方式、规模和时序,注重商业银行的冲击以及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负面影响。发行央行数字货币有很多优势,但金融稳定必须放在首位,不能为了追求技术优势而忽略了稳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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