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5|浏览:207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的研究员夏学民介绍说,虚拟货币挖矿一方面消耗了大量电力,挖矿硬件不断升级,算力竞争激烈,导致能源消耗量巨大。另一方面,虚拟货币交易涉及炒作,存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非法交易、洗钱、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据浙江网信网报道,从2021年9月开始,浙江省对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专项整治,筛查出77家单位184个IP地址涉嫌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挖矿。通过远程监测、现场检查、技术核查等方式,重点核查了20家单位119个IP地址,涉及比特币、以太币、涂鸦币、尔格币等10余种虚拟货币,查处了一批违纪人员并追缴了违规所得。
报道称,自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于2021年9月24日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后,各地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加快清理存量项目。海南、内蒙古等地随后相继出台了差别电价政策,禁止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加快淘汰虚拟货币挖矿行业。
最近,山西省忻州市和山东省威海市开通了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报,并重点打击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及为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或个人,以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挖矿活动的企业和个人,以及通过其他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个人等。夏学民表示:“相信其他省区市也会陆续出台政策,执行更有效的差别电价来遏制非法挖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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