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3|浏览:197
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真正的货币。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此外,虚拟货币“挖矿”会消耗大量能源并产生大量碳排放,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没有积极的带动作用。
我国已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淘汰类”目录中。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开展全面整治。对那些执行居民电价的单位,如果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将研究加征惩罚性电价的措施,以形成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严厉打击。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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