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8|浏览:245
这些政策主要适用于外来投资者在海阳市行政区域内投资新建的、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产业项目(不包括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及风电、光伏资源开发等项目)、总部经济项目、增资扩建项目等。为了增加政策的吸引力,该政策参考了先进地区的经验和以往的政策,并在制造业项目的贡献奖励、投资强度补助、项目引荐奖励等方面进行了适度的降低标准门槛,提高了奖励比例,确保了扶持政策的实用性,让企业能够真正受益。
举例来说,关于亩均贡献奖补,政策指出,对于符合海阳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制造业项目,如果企业在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的3年内,企业亩均地方级税收超过10万元,市财政将按企业实现税收县级留成50%的标准给予企业资金补助;如果超过20万元,将按税收县级留成100%的标准给予补助,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设备更新。另外,对于引进的实体外资项目,如果年项目投入外资达到300万美元,市财政将按投入外资的2%给予企业资金奖励;如果达到1000万美元,将按3%给予奖励;如果达到2000万美元,将按4%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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