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3|浏览:226
国家发改委在11月10日的专题视频会议上强调,各地区要严格执行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的相关部署,承担起地方责任,建立制度、加强监测,对本地区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格调查处罚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的网站显示,该局最近全面排查了江苏省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结果显示,江苏省的虚拟货币活动矿池出口流量达到了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达到了4502个,算力资源消耗超过10PH/s,每天耗能26万度。从IP地址的归属和性质来看,党政机关、高校和企业被入侵利用从事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比例约为21%。
此外,浙江省也针对“利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和科研院校等单位公共资源参与‘挖矿的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对全省涉嫌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4699个IP地址进行了全面筛查,梳理排查出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存在利用公共资源从事挖矿行为的嫌疑。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在9月联合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区分虚拟货币“挖矿”的增量和存量项目。禁止投资建设增量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
监管部门多次强调,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阻止发电企业特别是小水电企业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供电。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
虽然近两个月来,一些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行了大量的虚拟货币“挖矿”清退排查工作,但仍有一些水电站、数据中心违规提供虚拟货币“挖矿”所需电力等。根据要求,一旦发现相关行为,通知强调应通过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等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供电行为,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对已经查实非法用电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应采取停限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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