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1|浏览:244
根据通知内容,大连市的限制区域包括中山区(不含东港商务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在限制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进行购房,无需提供12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同时,本市户籍的成年子女家庭可与父母家庭(不限户籍)一起共同申请购房资格,购房套数的认定按照申请家庭整体可购买的总套数确定。对于在限制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再受已有住房总套数的限制。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制区域拥有的住房总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可在限制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以满足住房改善的合理需求。此外,大连市将吸引高层次人才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限制区域内购买住房,不受房屋套数限制。
通知还提到,如果因家庭成员患病、就学等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学费等特殊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可解除对其限售住房的限制,以满足合理售房需求。另外,为了满足合理的购房信贷需求,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的措施。同时,还加强了商品住房价格监测分析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等事项。
这一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符合原购房政策需办理购买限制区域商品住房购房资格证明的,仍按原渠道办理。需要办理购房资格证明的,需等待系统升级完成后方可办理。以上就是《通知》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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