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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交易争议谁负责法院:合同无效

时间:2023-06-21|浏览:236

法院判决:虚拟货币买卖合同无效,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等越来越流行。然而,虚拟货币的投资和交易并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需要自行承担风险。最近,惠安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购买虚拟货币引发的合同纠纷,裁定双方的虚拟货币买卖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该案的具体情况是:2020年10月,陈某甲、陈某乙与柯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柯某以每个7.2元的价格向陈某甲、陈某乙购买1万个米粒MT(一种类似比特币的虚拟货币)。但合同签订后,柯某只购买了4000个米粒MT就不再履行合同。陈某甲、陈某乙因此以柯某违约为由将其告上了法院,要求柯某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货款。而柯某则认为,他曾预付3000元给陈某甲和陈某乙,但他们没有交付任何米粒MT,也没有提供证明拥有6000个米粒MT交易账户或其他有效载体,因此他有权拒绝继续交易。此外,柯某认为投资虚拟货币属于非法活动,不应受法律保护。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米粒MT属于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不能进行发行融资,也不能在市场上根据最新的规定,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如果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相关部门将会依法处理。

在本案中,陈某甲、陈某乙与柯某之间关于米粒MT的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被认定为无效,相关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投资米粒MT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自行承担。因此,法院驳回了陈某甲、陈某乙的诉讼请求。陈某甲、陈某乙不服并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了原判,该判决已经生效。

关于虚拟货币投资,请大家远离相关活动。虚拟货币是非法货币当局发行的数字化非真实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不同,没有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也没有法律的担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严格禁止的。

虚拟货币投资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注意,但也请大家理性对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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