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1|浏览:319
据前瞻新闻报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案,陈某因数字收藏品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2022年6月,陈某注册成立A公司,在未取得ICP证书或其他信息服务登记的情况下,开发了用于数字收藏品公开销售的平台B。 陈先生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销限量版收藏品,声称投资这些收藏品可以保证利润。
2022年7月,B平台推出数字收藏品,利用“保本回购”、“稳定升值”等促销手段欺骗客户。 一个月之内,近3万件收藏品被售出。 随后,陈某开设二级市场进行交易,操纵账户交易,聘请网络喷子抬高交易价格,炒作市场需求以套取资金。 期间,陈某从该平台套现超900万元。 2022 年 10 月至 11 月期间,陈停止更新服务器并关闭平台,导致用户无法提取资金或查看其数字收藏品。
法院认为,陈某捏造事实、隐瞒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认罪认罚等因素,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5万元。 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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