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1|浏览:491
1992年,尼尔·斯蒂芬森在他的科幻小说《雪崩》中提出了元宇宙(MetaVerse)概念:在元宇宙中,人们可以拥有自己的虚拟替身。近30年过去了,随着AI(人工智能)技术,VR(虚拟现实)技术,AR随着科技等新技术的发展,人们发现《雪崩》中描述的情节不再那么虚幻。扎克伯格将于2021年Facebook更名为“Meta,元宇宙的前缀。2022年初,微软宣布以687亿美元收购动视暴雪,这被视为微软提前布局元宇宙平台的发展。这些信息似乎表明元宇宙即将到来么,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法律,它准备好应对虚拟世界了吗?
有些人可能仍然认为元宇宙太虚幻了,所以让我们以元宇宙的主要形式和基本组合单元——虚拟人为例,作为讨论的起点。目前,一些在线电视台或网络平台已经开始使用虚拟主播来报道节目或直播商品,而电视台使用虚拟人来表演,以吸引各方的注意。
在讨论虚拟人造成的法律问题时,首先要讨论的是虚拟人的法律地位,这是讨论所有相关法律问题的起点和核心。虽然沙特阿拉伯曾授予机器人索菲娅公民身份,万科集团也授予崔晓潘优秀新人奖,但严格来说,这些都不具有法律意义,只是一种宣传手段。虚拟人不是现行法律框架中的独立法律主体,因此自然不享有法律赋予自然人的相关权利。例如,虚拟人也会有一定的外部形象,但它不享有肖像权,因为根据法律,只有自然人才享有肖像权。当然,我们说虚拟人不享有相关权利,这意味着它不能作为主体享有权利,也不意味着它不能作为权利的对象。
从现行法律的角度来看,虚拟人可以直接成为各种权利对象。如果虚拟人的形象是通过计算机创建的,而这个形象是原创的,那么它可以作为作品受到作权法的保护。如果虚拟人通过长期使用获得较高的知名度,它可以成为许多国家的商业权利或开放权利的对象。虽然我国仍存在一些争议,但争议的焦点主要是这一概念本身,并没有否认相关利益的存在。法律层面的真正争议是通过电子合成,如虚拟人洛天一唱的歌曲是否可以构成录音产品。法律上的不同识别与他人使用洛天一唱的歌曲的复制和传播直接相关,是否构成侵权。根据我国《作权法》的规定,录音产品是指任何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音产品,而虚拟人发出的声音是否直接由计算机制作,而没有事先录制。因此,在中国的法律条约中仍然存在着录音产权纠纷。
以上是结合虚拟人的特点,从一些具体问题开始的讨论。从更一般的角度来看,虚拟人的出现使我们能够进一步反思技术创新与法律体系变革之间的关系。几乎每一次重大的技术创新都会给法律带来挑战。在这方面,一般的观点是:现有的法律已经过时,不能处理新技术的发展,应立即修订法律或根据新技术的特点制定特殊法律。然而,还有另一种声音:法律应该独立于任何特定的技术,不应该因为特定的技术的发展而改变,以确保法律规范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跨越不同的技术而保持一致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在讨论元宇宙已经到来,法律准备好了吗之前,最好问法人是否准备好了?换句话说,我们的法律研究人员、立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是否已经超越了具体的法律问题,超越了部门法律的功能、目的和其他基本问题,如果我们对这些基本问题没有深刻的理解,我们可能只是一个新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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