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浏览:196
成为Libra代币持有人的门槛也很高。已知成为协会的首批创始人都是成功的大型企业、知名组织和非营利机构,而且拥有很好的财务资源。Libra协会还限制了创始人的数量。这种刻意抬高门槛排斥了Libra体系长尾用户,不符合区块链普遍倡导的广泛和民主精神。
Libra体系的设计将参与者分为不同的阶级,通过“制度化”安排形成了“阶级”,保护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既得利益者。授权分销商有赚取价格差的特权,而普通用户则被要求缴纳全部铸币税。这种分级分销机制设计不合理,与开放金融的理念背道而驰,更多是为了满足传统金融机构的既得利益。
Libra的全储备银行设计取消了除协会以外的所有参与者创造货币和获得金融杠杆的能力。但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在法币体系中有合法的金融杠杆能力,并且有动机进入Libra体系进行套利。因此,Libra“制度化”地维护了商业银行和影子银行使用金融杠杆的特权,但限制了普通用户的杠杆能力。
虽然Libra声称是开放的,但协会垄断了Libra经济体中货币铸造的权力,并且将权力和利益分配给很小的一群人,即Libra代币持有人。尽管其他金融服务对所有Libra用户开放,但铸币权是最重要的权力。Libra的公链转向无需许可的网络计划没有意义,因为Libra生态与法币体系紧密耦合,受到监管的约束。
所以,所有参与Libra生态的人,包括协会、用户、授权分销商以及未来基于Libra开发的各种金融服务,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各个主权国家行政、法律、监管和合规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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