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0|浏览:229
该案涉及的人民法院是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案件的起因是2018年4月,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人陈某苗听朱某谦介绍了区块链项目的融资优势。陈某苗遂与上海某大额投资人何某平、田某楠等人,前往朱某谦的公司考察。经过考察,田某楠告诉陈某苗、何某平,区块链项目吸收资金更有优势,且不需要像P2P平台那样每天进行兑付。于是,三人商量后决定与朱某谦合作做区块链接项目(即比特人人交易所)。比特人人交易所的研发和维护由陈某苗出资400万元占股百分之八十,其中田某楠垫付了50万元,朱某谦团队以技术入股占股百分之二十。双方于2018年5月4日签订了数字资产交易所合同书。
2018年9月下旬,比特人人交易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即上线试运行。陈某苗不管理交易所事务,具体由何某平和田某楠负责软件管理、宣传、掌握软件钱包以及虚拟币变现和银行转账等。两人在创建的多个QQ群内,以零风险、高利润的收益为噱头,利用BRT(人人币)进行交易赚钱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吸引投资者。
试运行几天后,何某平和田某楠发现,通过让客户充值USDT币到交易所再提现为人民币的操作非常繁琐,而且上海某公司已经开始出现经营困难。于是,陈某苗、何某平和田某楠商量后,在QQ群中发布了通过直接使用银行卡线下转账方式获取BRT的公告,且成本更低。何某平和田某楠使用名为何某雄和汝某的银行卡接收投资人的转账,并将吸收的资金转入上海某公司用于P2P平台兑付。
2018年10月中旬,为加快融资,何某平和田某楠推出了“超级节点”项目,在投资群中售卖这种人人币,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但必须锁仓6个月。同年11月下旬,上海某公司倒闭,人人交易所因为吸收的资金用于上海某公司P2P平台的兑付,无法提供给投资人提现。因此,何某平和田某楠决定锁定交易所的提现渠道。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意识到不对劲,人人交易所也彻底垮台。
从2018年9月至11月底,共有120余名投资人通过转账、USDT币等方式在交易所购买BRT币。何某平和田某楠非法吸收了公众存款超过204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平和田某楠以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扰乱了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此做出了上述判决。
热点:虚拟货币
用戶喜愛的交易所
已有账号登陆后会弹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