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4|浏览:172
今天,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涉及安全评估条款的说明公告。根据《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在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完整的认证体系,并拥有一批已获得认定认可的测评机构。相关企业可以委托这些有相关资质的测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或者自行对区块链信息服务进行安全风险自评估,并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评估规定》的要求,通过“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www.beian.gov.cn)提交安全自评估报告。
2.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未指定或授权任何单位和机构来进行区块链安全技术检测和安全评估。
据悉,2019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正式公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19年2月15日开始生效。
该《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落实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并在每年规定时间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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