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176
这些非法集资陷阱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没有实体基地,或者明显提供的床位超出了能力,他们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为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或充值,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还有一些以投资养老项目的名义吸收资金,承诺高额回报,实际上是非法集资。还有一些以销售养老公寓或长期出租养老床位的名义吸收资金,声称可以获得优惠折扣或高额分红,也是非法集资的手段。再有一些则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借口,采取各种诱导方式,骗取老年人的钱财。此外,以房养老也是一种非法集资方式,同时也是需要警惕的。
云南省民政厅提醒老年人和亲属,应该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养老机构在未经过法人登记之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或接纳老年人入住。合法的养老机构应在接收老年人入住后10个工作日内备案,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并公示各项收费标准。养老机构不得以高额回报等方式公开宣传或发展下线,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一旦集资金额、人数和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养老机构时应该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谨慎预付费用,不要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要被高额回报所诱惑,并提醒身边的亲友们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养老金。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所遭受的损失需要自行承担。老年朋友们要警惕那些“保本保息”、“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或消费”的诱导宣传。如果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以上内容来源于云南晚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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