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7|浏览:203
央行6月21日下午发布消息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特别是国务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相关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对此,多家银行火速表态,坚决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数据显示,央行发布约谈机构公告后,比特币迅速跳水,跌幅逾10%。其他虚拟币莱特币大跌16%,以太币下跌近15%。
被约谈银行表态严禁虚拟币
央行指出,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约谈机构公告后,与会各机构随即纷纷发布声明,强调贯彻执行央行指示。
如工商银行表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
有业内人士预计,在此次央行约谈银行和支付机构之后,各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均将进一步加大针对虚拟币交易的查处力度,未来一段时间,虚拟货币交易或再一定程度上受到打击,一些虚拟币玩家或将因此退场。不过,国内虚拟币交易不会因此完全杜绝。银行等机构仍要持续防范和围堵相关交易行为。
央行要求全面排查虚拟币OTC交易
此次,央行要求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相当于央行要对当下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最重要交易方式进行管控。
实际上,早在2014年各家银行均已表态不再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提供任何服务。
2013年底,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正式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即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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