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7|浏览:196
2020年11月,曾某接到朋友何某的电话,让他去长沙玩。到了长沙后,何某告诉曾某有一批泰达币(USDT),让他在“火币”平台上进行买卖,可以赚取差价和手续费,每单约可赚700元。
近年来,泰达币一直受到市场追捧。曾某对此很感兴趣,便向何某详细了解了交易过程。何某告诉他,泰达币有对应的交易平台,其中一个是“火币”App。曾某注册了一个“火币”App账号,然后将20万元交给何某。何某将价值201,400元的泰达币转入了曾某在“火币”App上的账户。曾某在平台上销售了泰达币之后,得到了201,400元的款项。这样循环往复,曾某在短时间内就能获得利润。何某还告诉曾某几个要点:要离开武汉去湖南长沙取现,住宿和路费由何某承担;卖掉泰达币后一定要当天取现,因为取款晚了可能会导致银行卡被冻结。
正如何某所说的,曾某第一次操作就遇到了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当何某将价值数十万元的泰达币转入了曾某的账户后,曾某立即在平台上挂单进行销售。交易成功后,买家的钱款转入了曾某的银行卡。当时已经是晚上,曾某没有立即取现。第二天早上,曾某发现银行卡被冻结,账户内金额显示为0元。曾某询问了同伙,得知可能是买家的钱有问题,导致账户被冻结。曾某只能等待银行解封后才能取款。
经过这次惊险的经历,曾某不仅没有退缩,反而越陷越深,多次前往湖南长沙通过虚拟币进行套现。为了提高效率,曾某还邀请了和他有多年交情的张某一起合作,给他每天支付500元的工资。张某先后获利1万多元。就这样,曾某、张某和何某等8人合作做虚拟币生意,直到被抓。
警方在曾某和张某的住处搜查到了银行卡,并审查了曾某相关银行卡的流水账单,金额达到800多万元,张某的银行卡流水账单金额则达到了400多万元。而全国各地约有10余名电信诈骗案的被害人的资金也流向了这些银行卡。
需要注意的是,泰达币作为虚拟币的一种,在我国的投资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禁止虚拟货币在我国进行交易和流通。检察官提醒,近年来,币圈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炒作热潮,涉及到了许多违法犯罪问题。这些交易的风险远大于利益,普通人切不可轻易尝试。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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