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1|浏览:182
2021年11月4日,市民沈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安徽“杜警官”的电话,声称沈女士涉嫌洗钱犯罪。对方出示了一张逮捕令,并要求她与哈尔滨的周警官进行社交软件视频对话。起初沈女士不相信,但在视频中看到“周警官”身穿警服,背景上有“派出所”字样,于是相信了对方的身份。
对方要求沈女士下载某会议App并开启屏幕共享。沈女士将名下所有积蓄转移到一张银行卡上,以符合对方要求。视频聊天期间,沈女士没有留意到不断弹出的短信提示和验证码。最终,沈女士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
接到沈女士报警后,民警判断诈骗分子利用共享屏幕的功能记录下了沈女士的面部、身份和验证码等信息,并开通了一个名为“数字人民币”的账户。随后,诈骗分子将沈女士银行账户资金兑换成“数字人民币”,并将其转到目标账户,共计转走57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市民,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社交平台发送逮捕令、传票等文书,更不会让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建议大家在手机上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以提高反诈意识,降低被骗风险。
来源:现代快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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