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5|浏览:248
2022年2月19日,江西九江浔阳区检察院披露了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周某家住江西九江。他和其父亲注册经营九江市开发区小雨超市,经营者为周某,但两人均参与超市经营。后来小雨超市的经营者变更为其父亲,但周某仍对小雨超市实际负责管理。
在经营小雨超市期间,周某扩大增设了多家小雨点24小时便利店。后来,父子俩注册成立了九江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周某的父亲担任法人并占股75%,周某周某父子以小雨超市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面向周边九江市开发区原国棉一厂等地不特定人群吸收存款资金,承诺按月息1%至1.5%的利率支付利息报酬。他们通过直接向被害人提议或默许被害人之间口口相传等方式,非法吸收了286人的公众存款。
根据司法会计鉴定,周某父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4732.45万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用于支付利息、还款本金,以及投资"阿曼原油"、"比特币"等项目、对外放贷,以及个人或家庭使用。
周某的父亲在案发前去世,而周某则被警方抓获。案发后,警方对原属于周某名下的房产和门面进行了查封,对周某父亲同居女友阳某某名下已转移登记给他人的房产也进行了查封。此外,还查封了与周某相关的银行账户和宝马豪车。
周某被抓获归案后,拒绝认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检察机关认为,周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本文转自企鹅号:V眼看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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