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浏览:180
近些年,区块链受到了热烈的关注,然而一些非法活动似乎在蹭这股热度。一些不法分子以“金融创新”和“区块链”为幌子,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他们甚至宣称“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已过时”。这些活动并没有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在炒作区块链概念的同时从事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等活动。
利用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有以下三个特征:
1. 网络化和跨境化明显。这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通过在线支付工具收取和支出资金,风险范围广,传播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来建立网站,实际上是针对国内居民进行活动,并进行远程控制和非法行为。有些人在聊天群组中声称获得境外高质量的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称可以代为投资,很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非法活动的资金大部分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困难。
2. 欺骗性、诱惑性和隐蔽性较强。他们利用热门概念进行包装,制造各种高大上的理论,并利用名人的声望来宣传。他们以空投“糖果”等手法来诱惑投资者,宣称所谓的币值只会上涨而不会下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等。实际上,这些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虚拟货币价格走势和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法来非法获取利润。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使用各种新名目如ICO、IFO、IEO来发行代币,或者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3. 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即升值盈利)和“动态收益”(即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并引诱投资者发展更多下线人员,不断扩大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和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为了防范假冒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有几点需要注意:
首先要明确区块链和虚拟货币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其次,与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目前不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定地位,任何代币发行融资行为都是非法的。再次,目前我国的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和代币或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也不得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也不能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等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小心上当受骗,辨别出假借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不给这些活动提供土壤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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