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6|浏览:221
近日,经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违法所得也依法被追缴。
2017年,为了照顾孩子,一直在外地打工的黄某返回老家,当起了全职妈妈。2018年9月,黄某的好友李某联系到她,向她介绍“新项目”,称最低只用投资5000元,就能在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购买名为“马克币”的虚拟加密货币产品,投资5000至3万元,月收益可以达到10%。
经过考虑,黄某决定投资2万元,并按照李某的指令进行交易,每次交易间隔约3-5天,一个月下来,黄某还真收到了10%的收益。看到这项投资的确“可靠”,黄某便动了多投的心思。
这时,好友李某告诉她,除了自己投资有收益,还能通过介绍亲朋好友建立“级别”,自己就能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下线的利润作为提成。不同的层级享有的提成比例不同,并逐级增加。
为了让更多人成为自己的下线,黄某开始在微信朋友圈晒出虚假的富裕生活。房产证、豪车、各种名贵用品和外出旅游等照片及提成截图,配上马克币投资项目是如何的零风险、低投入、高回报和时间自由的宣传文案,黄某每天不厌其烦地在朋友圈展示和推广马克币投资项目。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投资,2019年7月开始,黄某从普通投资人逐步上升至群主、理事、常务理事,非法获利达100余万元。
成为常务理事后,按照平台操作规则,这个级别的人无需直接投入,可以靠拿下线的提成也能有不错的收入。2020年10月17日,平台突然被关闭,黄某本人60余万元的平台押金无法取出,其下线也均无法再获得提成,许多人甚至连本金也无法拿回。
此时,一直认为虚拟币项目和炒股一样的黄某这才意识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为了安抚下线,黄某清退近30万元。
2020年11月3日,被害人前往夷陵区公安局报案。同年11月17日,黄某被传唤到案。2021年2月10日,夷陵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18年9月至2020年10月,黄某加入网络平台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组织,采用夸大、虚假的宣传方式积极发展下线,目前已查实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达280余人,是该组织在夷陵区级别最高的人员,对整个组织在夷陵区的传播发展和扩大起到了关键作用。
2021年5月7日,夷陵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黄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于近日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小检说法:
本案中,黄某以2万元购买“马克币”而获得加入该组织的资格,其到案后虽然供述其在平台被关闭前,主观上并不知道这是一个资金池,但是黄某以社员、群主、理事、常务理事等层级发展下线,并获得报酬和返利,其对自己的收入来源是基于其发展的下级投资这一事实是知悉的。而且黄某采用夸大、虚假的宣传方式向身边的人主动介绍和推广这个项目来发展自己的下线,不仅她本人获得了更大的收益,成了该组织在夷陵区级别最高的人员,更是帮助这个组织扩大了影响力和传播力,到案发时已查实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达280余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近年来,虚拟币投资平台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不法分子以自制的虚拟币交易平台,招募讲师、代理等人员,以投资为名行诈骗之实。切记不要相信不劳而获的“好事”,应该时刻保持警醒,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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