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浏览:192
本文作者为我国通信研究所(国家工信部电信网研究所)权威专家敖萌博士研究生。本文由雷锋网(微信公众号:雷锋网)独家代理特邀发布,并与信通院分公司泰尔英福(本系列产品的篇首)合作。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常被用来强调它能够造就信任。那么,区块链能否形成信用呢?
首先,我们需要查看“信任”的定义。信任是一个复杂的概念,许多课程都牵涉到这个概念,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在区块链中,信任可以指:区块链中的连接点运作者坚信区块链上边的数据资料是明确的。也就是说,区块链中的连接点运作者信任区块链上的数据信息。
而信用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可以履行承诺。在政治经济学中,信用通常是负债。
那么,从“信任数据信息”能否推论到“信用”?必须进行实际问题的深入分析:
情况一:假设Alice和Bob在以太币上建立了一个智能化合约,Bob将10个ETH迁移到该合约的位置上,并承诺3天之后,Alice调用该合约,就可以获得这10个ETH。那么,在这个经济活动中,3天之后Alice调用该合约,Bob的服务承诺便会被以太币全自动实行。这里,信任以太币上的数据信息便能得到Bob会履行承诺的结果。
情况二:如果Bob一开始并没有10个ETH呢?简单说,我没有钱,你能不能行呢?这时我们需要看这个变量是如何撰写的,它是否专业地处理了这个情况?
从智能化合约的角度来看,一个健全的智能化合约,应当充分考虑全部不正常的情况——例如Bob并没有在3日内把10个ETH迁移到合约详细地址中。我们可以这样撰写:如果合约帐户上不够10个ETH,先转出所有账户余额,剩余的在合约详细地址含有的过程中再解决,等等。
在智能化合约撰写的情况下,我们本质上是把Bob将来的所有概率都考量进来,然后写出了一个程序流程上健全的合约。从这个健全的合约上看,该合约是一定能被执行的。但是对于Alice来讲,她所希望的执行方法只是普通情况,而不包括毁约情况。
因此,信任数据信息能推论信任合约,但合约的一部分才是真正期待的结果。整个过程都没有造成100%的信用。
因此,问题又返回到我们的现实社会,判定一个行为主体X是否有充足的信用,必须搜集很多和X有关的数据信息,经过一些数学方法和数学分析模型来剖析它的信用情况。
在区块链中,我们只完成了前一半的一小部分——我们有区块链上和X有关的数据信息,并且此信息是明确的(难以说数据信息是真实的,只能用“明确”这个词)。其他的则没有在区块链上,甚至我们只能获得X履行合同的历史记录,而X的其他数据信息都没法从区块链上获得。这些数据信息量与信用实体模型相比是非常少的。
因此,区块链不能造就信用,它只能造就信任。借助信用的买卖主题活动,在区块链上的风险与在现实世界上的风险没有差别,甚至更高一些(这种买卖主题活动依靠的智能化合约很可能有bug)。但是,不借助信用的买卖主题活动,则是可以充分信任的。
情况三:仍以Alice和Bob的交易为例,Bob现阶段没有10个ETH,但他有10000个EOS。在Alice和Bob中间撰写的智能化合约中,Bob最先将10000个EOS迁移到合约详细地址上,3天之后,如果Bob给合约详细地址充了10个ETH,那么Alice得到10个ETH,10000个EOS所有迁移回Bob帐户;如果合约详细地址上的ETH不够10个,则将10000个EOS转至Alice。
在这个合约中,合约正常的运行和毁约都能在以太币上正常解决,而且毁约情况也是Alice可以处理的。那么,信任以太币上的数据信息就能得到Bob会履行承诺的结果。但是,情况一和情况三一样,这类履行承诺并不能称作“造就”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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